首页 > 开放政策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市场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 2021-01-08
来源: 中关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

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市场应用的若干措施》已经我委2020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实施。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市场应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关键技术领域国际、国内首创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市场应用,特制定本措施。

一、中关村首创产品界定及重点支持领域

“中关村首创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关村中小企业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或产品功能方面有重大突破,为国际或国内首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产品性能稳定。

(二)近两年内研发完成并满足进入市场要求,同时尚未取得市场业绩,但产品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按照产品技术水平先进程度,中关村首创产品分为国际首创产品和国内首创产品。从首创类型上包括:基础原理首创、核心技术首创、产品功能首创三类。

重点支持领域为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集成电路、5G、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和先进制造、轨道交通、智能交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新材料等。

二、建立健全中关村首创产品检测评定体系

制定中关村首创产品评定办法,发布《中关村首创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按年度动态调整,作为首次进入市场支持政策的依据。围绕中关村首创产品检验检测需求,依托中关村各类创新平台、开放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等,加快推进中关村首创产品评定机构体系建设,对中关村首创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性等进行检测评定,为中关村首创产品进入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中关村首创产品相关标准制定推广

积极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加快推动中关村国际或国内首创科技成果的技术规范转化为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强化中关村首创产品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鼓励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四、支持中关村首创产品首次进入市场

支持中关村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示范应用效果及项目情况,按照不超过首次进入市场合同(前3个合同中任选1个)金额30%比例给予中关村首创产品的研制单位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国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上限2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上限100万元。

五、建立中关村首创产品保险补偿机制

对中关村首创产品的研制单位给予保险费补贴支持,承保的险种以保障产品创新性风险、产品使用风险以及质量保障为核心,包括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责任险及运输险等险种。对已投保或续保的企业按照相关险种保险费的80%给予保费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上限100万元。

六、开展中关村首创产品应用推广

围绕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支持协会、产业联盟等平台,开展以中关村首创产品为重点的供需对接、产品推介活动。依托新技术新产品云上展厅、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展示推介与供需对接平台等线上平台,搭建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与应用单位对接平台,推动供需有效对接。支持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参与中关村组织的供需对接、展览展示、论坛活动、新产品首发、区域合作等各类活动,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拓展市场。

七、推动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合作,鼓励在海外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支持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中关村海外孵化器等分支机构。支持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建设运营中关村区域性国际创新中心,支持与海外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人才团队开展研发合作。支持举办或承办中关村论坛系列活动,支持参加具有国际重要行业影响力的境外展览展示等。

八、加大对中关村首创产品融资支持力度

支持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获取科技信贷与融资租赁服务。建立金融服务机构与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融资对接机制,推动银行、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机构基于中关村首创产品企业特点设计创新产品,提供快捷、综合的专项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给予企业40%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同一笔业务的年度补贴支持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服务的设备、器材等,给予企业融资费用20%的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12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947号 京ICP备20015255号-1